如何界定情欲的罪?

问:我不明白圣经中所提到的“情欲”是怎么样的一种标准?我觉得圣经中对情欲的事是持贬低的态度的(加5:24,约一2:16)。我感觉“情欲之罪”很 难有个界限,到底怎么才算是犯了情欲的罪呢?这就像是关于人体画——肉欲跟艺术仅一线之隔。婚前性教育,这是污秽的事,还是学习呢?我觉得最近是离神越来 越远了,或许是已经犯罪了,因为我晚上睡觉前老是幻想一些夫妻间才有的事。。。
答:我们的身体是神造的。有身体(肉体)就自然会有欲望(如食欲、性欲等)。这一切都是神赐的。圣经说的“情欲”是指情欲上的放纵。如果不控制自己的欲望,欲望就会转过来控制我们,我们就会身不由己的放纵情欲,这就成了犯罪。 性欲也是神赐的,人没有性欲又怎么会结婚生子呢?所以年轻人对异性感兴趣也是正常的事。只要不要让这意念失控,令你朝思夜想就行了。圣经的话能帮助我们控制我们的情欲。远离了神的话,你自然就会软弱,任由情欲支配你了。平时你要多祷告神、亲近他、思想他的话。神会帮助你的。。。
问题编号:848